內政部令:修正禮儀師管理辦法部分條文

內政部令:修正禮儀師管理辦法部分條文
壹、修正目的
禮儀師管理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係依據10171日修正施行之殯葬管理條例第45條第2項規定授權訂定,規範禮儀師應具備之資格、條件、證書之申請或換(補)發、執業管理及其他應遵行事項。本次修正係因殯葬相關專業課程範圍及其認定作業程序等規定,涉及民眾申請核發禮儀師證書等重大權益事項,宜予以提升其法規位階,又為配合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修正身心障礙者不得申請擔任禮儀師之要件,與推動殯葬專業證照制度及考量實務運作,爰修正辦法部分條文。
貳、修正意旨及效益
本次修正重點與其效益,說明如下:
一、為保障民眾權益,提升「禮儀師管理辦法第二條第一項第二款殯葬相關專業課程範圍」的法規位階,於辦法新增「殯葬相關專業課程列表」。另為尊重大學自治精神並簡化行政程序,自本辦法修正施行後,不再依「禮儀師管理辦法第二條第一項第二款殯葬相關專業課程認定作業程序」組成審查小組認定各校開設課程是否符合規定,國內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專科以上學校開設之課程,其科目名稱與辦法附表科目名稱相同,且授予2學分以上者,即可認定為殯葬相關專業課程。以前已認定殯葬相關專業課程於本辦法修正施行後三年繼續開設者,仍得認定為殯葬相關專業課程。(修正條文第2條)
二、為免有牴觸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施行法及相關法律之虞,修正刪除身心障礙者不得申請擔任禮儀師之要件。(修正條文第5條)
三、為維護禮儀師專業教育訓練品質及掌握專業教育訓練辦理狀況,修正禮儀師專業教育訓練辦理機關改由中央主管機關辦理禮儀師專業教育訓練或委託其他機關(構)、學校、團體辦理之。同時為推動殯葬專業證照制度,對於已經申換禮儀師證書者,應鼓勵其申請換發禮儀師證書,爰刪除禮儀師證書逾期未申請換發者,應自期滿後六個月,方可檢具相關文件重新申請之限制。(修正條文第8條)
四、為確保禮儀師專業教育訓練切合禮儀師實務及需求,明訂專業教育訓練之課程類別,並規定申請換發禮儀師證書者,應接受各款課程至少5小時。(修正條文第8條之1
五、避免與禮儀師證書屆期「換發」程序混淆,禮儀師證書污損、破損之「換發」及遺失或滅失之「補發」,統一申請程序名稱為「補發」。(修正條文第10條)
參、預告期間人民意見之處理:
無人民陳述意見。
本頁最後更新日期:2017-05-24 10:11:38

我們提供中部合法塔位,納骨塔,靈骨塔,寶塔,神主牌位,個人靈位,祖先牌位,花園公墓,墓園撿骨(撿金),風水墓地鑑定,塔位買賣託售等諮詢服務,本公司秉持專業與誠信,全心協助家屬圓滿先人長眠居所之事宜.
塔位:東海七福金寶塔,寶山寶塔,大度山寶塔,五湖園追思寶塔,寶覺寺,中台福座,東海藝術花園塔位,復活堂,大乘金寶塔,七星山地藏殿寶塔,金陵山,極樂淨土...等等.
墓園:東海花園公墓,台中寶山紀念墓園,大度山花園公墓,七星山紀念墓園,平安園,迦南園,德音園,十字園,榮美園(台中市第一花園公墓).
免費諮詢0800887580      蔡經理    0922884444  中華    
寶覺寺
大度山寶塔
東海花園公墓
神主牌位
中台福座
東海七福金寶塔
金陵山園滿教堂
七星山寶塔
極樂淨土
大乘金寶塔
五湖園寶塔
大度山花園公墓
台中寶山紀念墓園
德音園
迦南園

留言

這個網誌中的熱門文章

樹葬-灑葬,花葬,海葬,環保葬,綠色殯葬,神主牌位,祖先牌位

胃癌-靈骨塔,台中塔位,墓園,撿骨,神主牌位,台中納骨塔

輓聯-合法塔位,納骨塔,寶塔,神主牌位,祖先牌位,公墓,撿骨,風水